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近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畅联达”)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GR202445000364 | 2024年11月28日 | 三年 |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相关规定,宝畅联达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宝畅联达本次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本年度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