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6: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44号《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45号《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