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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9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为强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光电集团、中兵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光电集团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中兵投资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光电集团、中兵投资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

(二) 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光电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82,486,2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87%,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兵投资持有公司106,765,3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

(三) 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强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 增持股份的种类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 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四) 增持股份的金额

光电集团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中兵投资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

(五) 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光电集团、中兵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增持主体将综合考虑股票二级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自公司发布本次增持计划相关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窗口期或法律法规规定无法进行增持的,则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七) 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光电集团、中兵投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增持主体承诺

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次增持计划规定的条件和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九) 其他事项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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