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顺利推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作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1 | 年产32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 | 442,544 | 280,000 |
2 | 年产7.5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 | 90,815 | 50,000 |
3 | 年产10万吨磷酸铁项目 | 90,434 | 60,000 |
4 | 年产2万吨碳酸锂和8万吨磷酸铁的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 | 125,759 | 7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0,000 | 190,000 |
合计 | 65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1 | 年产32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 | 442,544 | 280,000 |
2 | 年产7.5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 | 90,815 | 50,000 |
3 | 年产10万吨磷酸铁项目 | 90,434 | 6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 | 90,000 |
合计 | 48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