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4-093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庞瑞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96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8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济南国子学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8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济南国子学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提名李业强、孙卫超等82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96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应地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经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8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济南国子学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最终确定的获授激励对象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8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济南国子学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⑧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发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情况下,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本激励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⑩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8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济南国子学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96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二)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四)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五) | 《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六)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九)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议案 | 议案 | 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 | 表决结果 |
序号 | 名称 | 股东人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二)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四)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五) | 《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六)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璐、王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