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委员 | 召集人 |
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丽、房华、高洋 | 张丽 |
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毕春光、边境、陈佳男 | 毕春光 |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房华、张昊、边境 | 房华 |
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张昊、张丽、毕春光 | 张昊 |
上述委员会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