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矿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9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98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议程 ...... 1

二、会议须知 ...... 2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0点00分

三、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401会议室

五、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三) 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四) 股东发言与询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等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 股东投票表决

(六) 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七) 见证律师讲话

(八) 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九) 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主持人许可。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操作详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并请参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矿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 议 案 一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建议,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人民币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6家
审计收费总额7.21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永毡,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倩琳,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继平,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0万元(含税)。

2024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较上期下降超过20%,主要是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建议,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