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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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黎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会议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