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丰茂股份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2025年的业务规划,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实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2024年预计与舜江实业发生合计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1月,公司与舜江实业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73.95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就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静女士、蒋春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监事会亦审议通过此议案。保荐机构对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5年度预计金额(不含税) | 2024年1-11月发生金额(不含税,未经审计) |
关联采购 | 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配件及维修服务 | 市场价 | 2,000.00 | 673.95 |
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金额、将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 2024年度 预计金额(不含税)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关联采购 | 舜江实业 | 采购设备、配件及维修服务 | 市场价 | 673.95 | 900.00 | -25.12% |
注:上述2024年1-11月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144605148B
3、法定代表人:王仁法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5、注册资本:349.6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71年9月1日
7、住所:余姚市舜水北路92号
8、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特种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总资产 | 2.853.84 |
净资产 | 2,012.73 |
项目 | 2024年1-9月 |
主营业务收入 | 2,173.22 |
净利润 | 417.42 |
注: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王静女士持有舜江实业100.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江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舜江实业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的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静女士、蒋春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监事会亦审议通过此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与业务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