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乐种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秋乐种业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秋乐种业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额度为1,800万元,其中办公场地租赁预计发生金额为150万元。根据对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预计新增办公场地租赁费暨日常关联交易30万元,调整后金额为1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原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购买品种使用权、物业、水电、网络等服务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各类种子 | 3,500,000.00 | 3,500,000.00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其他 | 办公场地租赁 | 1,500,000.00 | 1,800,000.00 |
合计 | - | 18,000,000.00 | 18,300,000.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名称 |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0000415803948G |
业务范围 | 组织农业科学研究,促进农业科技发展。院属各单位科学研究组织农业科技开发与科技服务,院属农业科技队伍建设与科技体制改革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新友 |
举办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与公司关系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二、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议意见为同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秋乐种业本次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该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张 燚 | 孙远航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