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723.51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