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非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有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交易期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交易笔数(次) |
1 | 徐** | 2024-06-11至2024-10-28 | 120,000 | 180,000 | 9 |
2 | 傅** | 2024-06-03至2024-09-19 | 2,600 | 2,600 | 2 |
3 | 姜** | 2024-06-06至2024-11-14 | 24,900 | 5,300 | 8 |
4 | 李** | 2024-07-08至2024-11-14 | 7,500 | 18,700 | 25 |
经核查,该4名激励对象均于2024年11月19日成为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其股票交易行为主要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情况而进行的买卖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内,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