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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董事长宋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658%;董事、总经理王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50%;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50%;副总经理胡基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50%;副总经理邢维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32%。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4-053),减持期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宋志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0.0664%,已达到减持计划的100%;董事、总经理王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388%,已达到减持计划的100%;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388%,已达到减持计划的100%;副总经理胡基荣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388%,已达到减持计划的100%;副总经理邢维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083%,已达到减持计划的10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宋志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800,0000.2658%其他方式取得:4,800,000股
王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800,0000.1550%其他方式取得:2,800,000股
张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800,0000.1550%其他方式取得:2,800,000股
胡基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800,0000.1550%其他方式取得:2,800,000股
邢维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00,0000.0332%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及高管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宋志刚1,200,0000.0664%2024/10/31~2025/1/30集中竞价交易2.33-3.193,484,646.20已完成3,600,0000.1993%
王生700,0000.0388%2024/10/31~2025/1/30集中竞价交易2.46-2.601,750,000已完成2,100,0000.1163%
张龙700,0000.0388%2024/10/31~2025/1/30集中竞价交易2.77-2.771,939,000已完成2,100,0000.1163%
胡基荣700,0000.0388%2024/10/31~2025/1/30集中竞价交易2.507-2.771,860,100已完成2,100,0000.1163%
邢维松150,0000.0083%2024/10/31~2025/1/30集中竞价交易2.32-2.70384,462已完成450,0000.024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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