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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关于公司股价可能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4-109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可能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将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2、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的风险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公司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支付重整投资款362,168,088.75元,受让185,727,225股转增股票,每股单价1.95元。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公司管理人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支付重整投资款724,635,056.25元,受让230,042,875股转增股票,每股单价3.15元/股。

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的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中有大额转增股份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将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一)重整投资人存在无法履约或及时履约的风险

本次与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四年以上出现经营亏损,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2,791.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6.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802.08万元。

(四)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

根据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056,500,417.14元,实收资本为422,107,330.00元,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因此,未能完成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五)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被长沙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公司管理人开展推进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由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近期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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