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京卫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资金分配事项的议案》
公司同意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分配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