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制定。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改类别 | 是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舆情管理制度》 | 新增 | 否 |
《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以下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万元) | 授信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000 | 1年 | 信用担保 |
2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000 | 1年 | 信用担保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 | 1年 | 信用担保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 | 1年 | 信用担保 |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将视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