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拟批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增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供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仅作为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