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议案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预留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54万股。
关联董事钟志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