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9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9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90.5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