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向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关事宜。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正常情况下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二)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并对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监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