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2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岗位 |
1. | 孙路风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2. | 余冠涛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3. | 彭原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