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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远洋: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6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以及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报股东大会批准,并作为章程附件。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以及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报股东大会批准,并作为章程附件。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和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其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

(二)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及对其进行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临时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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