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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6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9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锐科激光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2名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总经理。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陈正兵先生(董事长)、闫大鹏先生、陈星星先生、汪伟先生 、樊京辉先生、周青峰先生。

独立董事:赵纯祥先生、李安安先生、马泳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2日及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陈正兵先生、闫大鹏先生、陈星星先生、汪伟先生、周青锋先生、马泳先生组成,由陈正兵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赵纯祥先生、李安安先生、樊京辉先生组成,由赵纯祥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李安安先生、陈正兵先生、赵纯祥先生组成,由李安安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纯祥先生、周青锋先生、李安安先生组成,由赵纯祥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华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熊新华先生、徐前权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郑永刚先生、黄慧敏女士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2日及2024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相关内容。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陈星星先生。

总工程师:闫大鹏先生。副总经理:汪伟先生、曹磊女士、李杰先生、刘晓旭先生、施建宏先生、李立波先生。

总法律顾问:邓中辉先生。财务总监:邓先琨先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时,公司聘任邓先琨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邓先琨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邓先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锐科激光电话:027-52101091传真:027-65524626邮箱:xk.deng@raycuslaser.com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部分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本次换届选举后,卢昆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昆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14,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李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承诺在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

(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赵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此对以上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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