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4冀东01 债券代码:148703.SZ债券简称:24冀东02 债券代码:148918.SZ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事项) |
受托管理人 |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
2024年12月 |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等, 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一创投行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24冀东01”,债券代码148703.SZ。
3、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4、起息日:起息日为2024年4月22日。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4月2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9年4月2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债券利率:当期票面利率为2.44%。
10、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24冀东02”,债券代码148918.SZ。
3、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4、起息日: 2024年9月20日。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9月2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9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9年9月2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9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债券利率:当期票面利率为2.15%。
10、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大事项
2024年12月11日发行人披露《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孔庆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孔庆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孔庆辉先生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孔庆辉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二)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宇先生的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宇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刘宇先生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宇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在董事长刘宇先生主持下,会议继续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魏卫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刘宇先生简历
刘宇,1982年7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民商经济法)专业、中央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公司律师、经济师。
刘先生于2005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刘先生除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魏卫东先生简历
魏卫东,1968年5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魏先生毕业于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硅酸盐工程系硅酸盐工程(水泥)专业、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工程领域工程专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魏先生于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山西水泥厂、山西晋牌水泥集团公司、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太原智海集团榆次水泥厂、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作,曾任山西水泥厂中控调度室操作员、值班主任,山西晋牌水泥集团公司技术处工程师,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太原智海集团榆次水泥厂经理,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经理,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4冀东01”、“24冀东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相关披露事项后,就有关事项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或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后续将密切关注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毛志刚、宋海莹联系电话:010-63212001(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