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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国家开发银行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定向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股东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日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定向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08,657,5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定向转让股份进展情况

(一)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7月4日期间,国开行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国开行无需就前述减持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前述减持亦不属于国开行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的定向转让股份计划的范围。

2024年12月9日,国开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转让上市公司股份4,880,000股,以上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达1%。(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2024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国开行出具的《告知函》,国开行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转让公司股份54,328,766股,本次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变动后,国开行持有公司股份293,542,115股,占总股本5.40%,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开发银行
住所北京阜成门外大街2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
股票简称盐湖股份股票代码00079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5432.881
合 计5432.88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开行合计持有股份34787.08816.40%29354.21155.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787.08816.40%29354.21155.4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定向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国开行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当前,国开行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国开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国开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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