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175,380股已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68,480,000股增加至168,655,380股,注册资本由168,480,000.00元增加至168,655,3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743,500股已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68,655,380股增加至169,398,880股,注册资本由168,655,380.00元增加至169,398,8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工商管理部门针对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及经营范围变动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48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398,880元。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设备、配件的制作与销售;有色金属加工(不含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冷却、节能、环保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导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自身能力,调整经营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池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前款所指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导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自身能力,调整经营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84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398,880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相关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