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3日前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发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