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8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秘书彭敬恩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