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3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8号望京凯悦酒店 悦府1+2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0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821,911,19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6.786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代行董事长周天育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张伟先生,独立董事宗文龙、王月永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汪俊先生因公务原因、许金良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肖德斌先生出席会议;
4、 副总经理王伟先生、黄小龙先生、吕长龙先生,财务总监种晓洁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62,314,476 | 88.5810 | 58,605,623 | 11.2290 | 991,100 | 0.19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62,393,176 | 88.5961 | 58,701,523 | 11.2474 | 816,500 | 0.1565 |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8,820,606,489 | 99.9852 | 588,510 | 0.0066 | 716,200 | 0.0082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8,820,702,589 | 99.9862 | 567,210 | 0.0064 | 641,400 | 0.0074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序号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62,314,476 | 88.5810 | 58,605,623 | 11.2290 | 991,100 | 0.1900 |
2 |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62,393,176 | 88.5961 | 58,701,523 | 11.2474 | 816,500 | 0.1565 |
3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20,606,489 | 99.7500 | 588,510 | 0.1127 | 716,200 | 0.1373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1、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8,3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81.65%)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志伟、王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