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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泰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惠泰医疗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惠泰医疗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深圳惠泰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原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36,761.00 32,761.00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33,869.00 13,224.44

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 14,111.00

外周血管介入项目- 6,533.56

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 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3,419.00 13,419.00

区域总部中心- 33,732.02

84,049.00 117,781.02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1,022.78万元;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732.02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上海宏桐提供借款8,655.33万元用于实施“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投资人民币82,745.13万元建设“区域总部中心项目”,其中使用超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3,732.0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12日超募资金金额,最终投入金额以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孳息为准),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上海宏桐作为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优化上海宏桐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公司拟将前期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桐提供的有息借款43,776.29万元(含截止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转为对其增资,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建设背景、实施内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变化。另外,根据上海宏桐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26,223.71万元人民币对上海宏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宏桐的注册资本将由1,848.934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654.8213万元人民币,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增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上海宏桐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分批缴付出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戴振华注册资本为:1,848.934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318782584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1幢1层116室所属行业: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科技、医药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上海宏桐100%股权,上海宏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近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项目

2023

总资产53,184.02 15,600.17净资产-6,913.94 -8,311.09营业收入12,157.23 9,017.12净利润1,286.68 -2,011.82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桐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和上海宏桐实际运营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向上海宏桐提供的有息借款转为对其增资,并使用自有资金增资上海宏桐的事项。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惠泰医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炎林

赵 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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