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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谢斌先生及王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谢斌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王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谢斌先生和王巍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谢斌先生和王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高度重视优秀人才储备,为加强干部年轻化的梯队建设,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李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刘宗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涛先生长期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同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领域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对锂离子电池基础机理、材料特性、制程工艺、技术发展方向及终端客户需求具有深刻理解,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的能力。刘宗坤先生于2022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熟悉公司的业务情况,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对外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且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有利于维持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048股,并通过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王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简历

一、李涛先生简历

李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理学博士学位,专业电化学。2009年8月至2014年4月,先后任职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8月加入公司,曾担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总监、项目管理中心高级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李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7,468股,除通过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刘宗坤先生简历

刘宗坤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7月至2022年4月,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3日至今,任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刘宗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34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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