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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33层3301单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杨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5人,代表股份131,115,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09,358,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21,757,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8%。

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2人,代表股份21,757,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21,757,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8%。

2、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杨勇先生、崔岺先生、徐晨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119,11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1,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61%。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崔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118,04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6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59,9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12%。崔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徐晨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18,122,88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90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4,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35%。徐晨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杨克武先生、张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杨克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18,119,17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7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1,0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64%。杨克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18,121,94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9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3,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92%。张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曾皓先生、庄潘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选举曾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118,07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59,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13%。曾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审议通过了《选举庄潘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118,122,95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90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4,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38%。庄潘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律师、孟怡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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