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相关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9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48,000,000股(发行价格
12.5元)。由17个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6598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转
付的最终配售对象缴付的募集资金6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4,141,218.3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5,858,781.7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37,858,781.70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2020年7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0,594,016.32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585,858,781.70 |
减:募集资金投向 | 405,234,396.15 |
其中: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 | 178,381,756.96 |
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排水综合监管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投入 | 114,216,796.32 |
基于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投入 | 112,635,842.87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55,858,781.7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5,828,412.4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50,594,016.32 |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2020年7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账户余额: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 632242404 |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 18,018,716.9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 632241696 |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 5,743,871.2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 110906968610205 |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 130,879.9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 11090696867900375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13,00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 11090696867900032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13,700,000.00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301003618 | 理财账户 | 193.4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301003619 | 理财账户 | 354.79 |
合计 | 50,594,016.32 |
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截至2024年11月30日,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截止日项目投入程度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万元) |
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7,556.00 | 17,838.18 | 101.61% | 574.42 |
2、截至2024年11月30日,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排水综合监管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截止日项目投入程度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万元) |
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排水综合监管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13,186.50 | 11,421.68 | 86.62% | 2,683.09 |
3、截至2024年11月30日,基于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截止日项目投入程度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万元) |
基于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12,257.50 | 11,263.58 | 91.89% | 1,801.89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排水综合监管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包含七天通知存款。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5,059.40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七、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4757号,认为:上述专项说明已经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数字政通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
明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4757号)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