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4756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14756号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数字政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2024年度1至11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2024年度1-11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关于2024年度1至11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数字政通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数字政通公司2024年1-11月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作为数字政通公司就2020年7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项之目的使用,不得作为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9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48,000,000股(发行价格12.5元)。由17个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6598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转付的最终配售对象缴付的募集资金6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4,141,218.3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5,858,781.7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37,858,781.70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594,016.32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11月金额(元)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29,407,375.67 |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向 | 81,019,484.44 |
其中: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4,928,032.01 |
其中: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排水综合监管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44,584,602.37 |
其中:基于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21,506,850.06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206,125.09 |
2024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50,594,016.32 |
注: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储备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2020年7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账户余额:
开户银行 | 银行/证券帐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 632242404 |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 18,018,716.9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 632241696 |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 5,743,871.2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 110906968610205 |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 130,879.9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 11090696867900375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13,00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 11090696867900032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13,700,000.00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301003618 | 理财账户 | 193.4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301003619 | 理财账户 | 354.79 |
合计 | 50,594,016.32 |
三、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4年1-11月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0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84,129,348.89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4年1-11月不存在使用其他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1-11月闲置募集资金共利息收入2,206,325.09元,其中民生银行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收入732,238.35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9,501.03元;招商银行通知存款利息收入926,540.18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962.70元;中泰证券理财利息收入516,082.83元。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未到期理财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七天通知存款 | 招商银行 | 通知存款 | 13,000,000.00 | 2024年11月22日 | 无固定期限 |
13,700,000.00 | 2023年2月10日 | 无固定期限 | |||
合计 | 26,700,000.00 |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4年11月30日,承诺投资项目已取得完工手续。本公司2024年1-11月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1-11月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50,594,016.32元(含存款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23,893,468.08元,七天通知存款26,700,000.00元,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账户余额548.2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预计补充流动资金。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4年1-11月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效益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盈利效益预测期间是六年,前四年预计累计实现效益9,123.30万元。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效益15,667.19万元,达到了公司前四年预计效益的累计金额。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表1: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7,000.00 15,585.88 15,585.88 100.00 不适用不适用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000.00 58,585.88 8,101.95 56,109.32 1,357.02 15,667.19 超募资金投向合计60,000.00 58,585.88 8,101.95 56,109.32 1,357.02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1-11月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6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01.9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109.3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无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自2020年以来,由于受到宏观环境一些不可抗力的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迟缓。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8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84,129,348.89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止2024年11月30日,承诺投资项目已取得完工手续。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预计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