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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群)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花王股票代码:603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群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权益变动性质:因执行《重整计划》,股份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花王股份、上市公司、公司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群
报告书、本报告书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整计划》《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镇江中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执行《重整计划》,花王股份拟以总股本406,847,052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1.55346股的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五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70,049,049股,转增后花王股份总股本将由406,847,052股增至876,896,101股(最终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中,377,065,323股花王股份转增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受让;43,201,997股将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进行分配,各股东将以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 股转增约1.55346股的比例获得转增股票(各股东分配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剩余49,781,729股将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用于清偿花王股份的债务。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群持有股份数量由20,931,600股变更为24,183,240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由5.14%变为2.76%。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吴群性别:男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3211811988********通讯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群直接持有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鱼跃医疗;证券代码:002223)7.72%股份,与父亲吴光明共同通过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鱼跃医疗24.54%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近年来花王股份业绩持续下滑,加上项目建设进程缓慢,资金回笼不达预期,进一步制约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与发展,导致花王股份陷入流动性危机,亟需走出困境。花王股份2021年度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亦被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因花王股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镇江中院于2022年5月12日决定对花王股份启动预重整,并于2024年9月9日裁定受理花王股份重整。2024年11月15日,镇江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花王股份重整程序。

虽然因执行《重整计划》导致了本次权益变动,但本次《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不断提升花王股份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进而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0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及2024年11月0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5日,镇江中院作出(2024)苏11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花王股份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上市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花王股份总股本406,847,052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1.5534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70,049,049股,转增后花王股份总股本将由406,847,052股增至876,896,101股(最终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股票中,377,065,323股花王股份转增股票(包括原应向控股股东花王集团分配的20,000,000股)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受让,现金对价为507,715,039元;43,201,997股将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进行分配,各股东将以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55346股的比例获得转增股票;剩余49,781,729股将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用于清偿花王股份的债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群先生持有花王股份的股份数由20,931,600股变更为24,183,240股(最终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5.14%变更为2.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吴群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931,6005.14%24,183,2402.76%
合计-20,931,6005.14%24,183,2402.7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存在以下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吴群4,068,4001%2024/10/29 ~2024/10/30集中竞价交易9.9-10.7641,600,166.4020,931,6005.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群

2024年12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
股票简称*ST花王股票代码603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吴群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花王股份将根据《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吴群持有股份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执行《重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20,931,600股 持股比例:5.1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3,251,640股,变动比例:-2.39% 变动后持有数量:24,183,240股,持股比例:2.76% (前述具体转增股票的分配比例及分配数量,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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