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自贸区分所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396号扬子江新金融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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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中喜苏专审2024Z00005号
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31日资产负债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2022年
月
日。公司注册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佛山路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4MABTNLRY6H;法定代表人:徐华新;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500万元;业务性质: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主要经营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包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且其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四)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六)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公司控制的主体发行的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但满足准则规定条件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七)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之外的其他方式确定的,公司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公司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企业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属于第三层次。
(八)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
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
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分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组合1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业务应收账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逾期)账龄计算方法:公司自销售款项约定的客户付款日开始计算应收账款逾期账龄,每满12个月为1年,不足1年仍按1年计算。 |
应收账款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
合同资产组合 | 已履约未结算资产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应收退税款、应收政府补助款、代收代扣款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 | 基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质量是否发生变化,预期信用损失采用“三阶段法”进行分析。 若信用风险在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信用风险在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预计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押金、保证金、非关联方往来款、员工暂支款、备用金、其他等款项 |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七、存货
(一)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库存商品(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
(五)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八、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固定资产折旧
1.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5、10 | 10.00 | 9.00、18.00 |
运输设备 | 5 | 10.00 | 18.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5 | 10.00 | 18.00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公司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和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复核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如有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九、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的范围
公司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其中,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公司将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4)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能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十、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初始计量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进行初始计量。
(三)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受益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
十二、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十三、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一)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年金缴费等。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四、预计负债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项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的金额按照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1.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2.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十五、收入
(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的确认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2.收入的计量
合同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公司将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以及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并假定将按照现有合同的约定向客户转移商品,且该合同不会被取消、续约或变更。
(二)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内销的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其收入确认时点为:在合同签订后,本公司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如合同约定设备产品需经公司负责安装(指导安装除外)、调试的,于发出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客户验收(或验收调试)合格后,获取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安装竣工验收单或(性能)调试验收单据,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如合同未约定设备产品需经公司负责安装(指导安装除外)、调试的,于发出产品抵达约定地点,经客户收货验收合格后,获取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到货验收单据,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本公司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十六、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七、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三)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递延所得税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生当期且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1)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公司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3.公司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4.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进行折现。
十九、租赁
(一)出租人对租赁的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分类标准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期间,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与资产的未来绩效或使用情况挂钩,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经营租赁
公司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内。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二)承租人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1.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初始计量
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
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②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④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重要会计估计没有发生变更。
附注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 | 13%、6%(销项税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流转税额 | 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流转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附注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另有说明外,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说明:“期初”指2024年
月
日,“期末”指2024年
月
日
1.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518.04 | 15,000.00 |
银行存款 | 1,346,809.16 | 321,359.22 |
合计 | 1,354,327.20 | 336,359.22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冻结资金 | 1,346,809.16 |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1,145,244.15 | 60,473,841.98 |
1~2年 | 4,068,229.52 | |
合计 | 25,213,473.67 | 60,473,841.9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213,473.67 | 100.00 | 1,938.16 | 0.01 | 25,211,535.51 |
其中:应收账款组合1 | 387,631.54 | 1.54 | 1,938.16 | 0.50 | 385,693.38 |
应收账款组合2 | 24,825,842.13 | 98.46 | 24,825,842.13 | ||
合计 | 25,213,473.67 | 100.00 | 1,938.16 | 0.01 | 25,211,535.51 |
(续表)
类别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0,473,841.98 | 100.00 | 8,849.81 | 0.01 | 60,464,992.17 |
其中:应收账款组合1 | 529,258.62 | 0.88 | 8,849.81 | 1.67 | 520,408.81 |
应收账款组合2 | 59,944,583.36 | 99.12 | 59,944,583.36 | ||
合计 | 60,473,841.98 | 100.00 | 8,849.81 | 0.01 | 60,464,992.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组合1 | 387,631.54 | 1,938.16 | 0.50 |
应收账款组合2 | 24,825,842.13 | ||
合计 | 25,213,473.67 | 1,938.16 |
组合中,按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逾期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 | 387,631.54 | 1,938.16 | 0.50 | 115,691.02 | 578.46 | 0.50 |
逾期1年以内 | 413,567.60 | 8,271.35 | 2.00 | |||
合计 | 387,631.54 | 1,938.16 | 529,258.62 | 8,849.8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组合1 | 8,849.81 | 1,938.16 | 8,849.81 | 1,938.16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40,082.90 | 39.82 |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550,953.18 | 37.88 | |
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188,145.24 | 20.58 | |
宁波晶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2,117.60 | 0.92 | 1,160.59 |
盐城九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5,513.94 | 0.62 | 777.57 |
合计 | 25,166,812.86 | 99.82 | 1,938.16 |
3.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747.00 |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036.65 | 87.38 | 459,492.48 | 100.00 |
1~2年 | 1,305.00 | 12.62 | ||
合计 | 10,341.65 | 100.00 | 459,492.48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建发(南京)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4,887.80 | 47.26 |
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 | 3,768.75 | 36.4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销售分公司 | 1,305.00 | 12.62 |
桐乡市巨澜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80.10 | 3.68 |
合计 | 10,341.65 | 100.00 |
5.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295,552.26 | 29,306,261.91 |
(1)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6,045,552.26 | 29,306,261.91 |
1~2年 | 6,250,000.00 | |
合计 | 22,295,552.26 | 29,306,261.91 |
减:坏账准备 | ||
净额 | 22,295,552.26 | 29,306,261.91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47,865.45 | 119,650.76 |
保证金及押金 | 1,250,000.00 | |
关联方往来 | 20,931,178.85 | 29,137,709.87 |
未履约预付货款 | 66,507.96 | |
其他 | 48,901.28 | |
合计 | 22,295,552.26 | 29,306,261.91 |
减:坏账准备 | ||
净额 | 22,295,552.26 | 29,306,261.91 |
③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1,500,000.00 | 1年以内 | 51.58 | |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6,250,000.00 | 1~2年 | 28.03 | |
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3,181,178.85 | 1年以内 | 14.27 |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250,000.00 | 1年以内 | 5.61 | |
无锡市联鹏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未履约预付货款 | 66,507.96 | 1年以内 | 0.30 | |
合计 | 22,247,686.81 | 99.79 |
6.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57,312.88 | 594,422.73 | 162,890.15 | 1,669,713.67 | 1,573.03 | 1,668,140.64 |
周转材料 | 252,239.01 | 38,823.00 | 213,416.01 | |||
发出商品 | 1,120,045.95 | 1,120,045.95 | ||||
在产品 | 2,046,141.83 | 2,046,141.83 | ||||
库存商品 | 159,174.05 | 99,430.69 | 59,743.36 | 9,992,145.45 | 3,097,106.46 | 6,895,038.99 |
合计 | 916,486.93 | 693,853.42 | 222,633.51 | 15,080,285.91 | 3,137,502.49 | 11,942,783.42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73.03 | 594,422.73 | 1,573.03 | 594,422.73 | ||
周转材料 | 38,823.00 | 38,823.00 | ||||
库存商品 | 3,097,106.46 | 99,430.69 | 3,097,106.46 | 99,430.69 | ||
合计 | 3,137,502.49 | 693,853.42 | 3,137,502.49 | 693,853.42 |
7.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799,462.24 | 3,018,292.06 |
8.长期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 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250,000.00 | 1,250,000.00 |
9.固定资产
(1)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971,537.85 | 30,194,691.8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7,971,537.85 | 30,194,691.85 |
(2)固定资产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061,699.17 | 252,831.85 | 2,887,429.16 | 32,201,960.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⑴购置 | ||||
⑵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16,764.06 | 252,831.85 | 392,108.26 | 11,561,704.17 |
处置或报废 | 10,916,764.06 | 252,831.85 | 392,108.26 | 11,561,704.17 |
4.期末余额 | 18,144,935.11 | 2,495,320.90 | 20,640,256.01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80,956.50 | 32,117.26 | 94,194.57 | 2,007,268.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0,498.75 | 15,169.92 | 326,294.70 | 1,761,963.37 |
计提 | 1,420,498.75 | 15,169.92 | 326,294.70 | 1,761,963.37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7,976.08 | 47,287.18 | 65,250.28 | 1,100,513.54 |
处置或报废 | 987,976.08 | 47,287.18 | 65,250.28 | 1,100,513.54 |
4.期末余额 | 2,313,479.17 | 355,238.99 | 2,668,718.1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831,455.94 | 2,140,081.91 | 17,971,537.8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180,742.67 | 220,714.59 | 2,793,234.59 | 30,194,691.85 |
10.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销额 | 其他增加变动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7,389,819.03 | 1,995,813.36 | 5,394,005.67 |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8,849.81 | 2,212.45 | ||
资产减值准备 | 3,137,502.49 | 784,375.62 | ||
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费用或损失 | ||||
合计 | 3,146,352.30 | 786,588.07 |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05,468.42 | 143,209.00 |
可抵扣亏损 | 27,420,258.50 | 5,950,062.01 |
合计 | 29,725,726.92 | 6,093,271.01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年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27年度 | 28,719.17 | 28,719.17 | |
2028年度 | 5,921,342.84 | 5,921,342.84 | |
2029年度 | 21,470,196.49 | ||
合计 | 27,420,258.50 | 5,950,062.01 |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25,800.00 |
13.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62,603,032.15 | 101,778,352.71 |
应付工程款 | 1,117,139.75 | 2,016,898.73 |
应付设备款 | 9,665,061.95 | 11,203,711.95 |
合计 | 73,385,233.85 | 114,998,963.39 |
14.合同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175.22 | 4,443,890.62 |
1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65,852.06 | 1,519,339.13 | 2,038,976.15 | 146,215.0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6,132.57 | 156,132.57 | ||
合 计 | 665,852.06 | 1,675,471.70 | 2,195,108.72 | 146,215.04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65,852.06 | 1,370,095.06 | 1,889,732.08 | 146,215.04 |
二、职工福利费 | 46,287.28 | 46,287.28 | ||
三、社会保险费 | 85,441.79 | 85,441.79 |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67,494.06 | 67,494.06 | ||
2.工伤保险费 | 8,517.15 | 8,517.15 | ||
3.生育保险费 | 9,430.58 | 9,430.58 | ||
四、住房公积金 | 17,515.00 | 17,515.00 | ||
合计 | 665,852.06 | 1,519,339.13 | 2,038,976.15 | 146,215.0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费 | 151,401.28 | 151,401.28 | ||
2、失业保险费 | 4,731.29 | 4,731.29 | ||
合计 | 156,132.57 | 156,132.57 |
16.应交税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29.37 | |
教育费附加 | 2,365.96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821.57 | |
印花税 | 28,640.89 | |
其他 | ||
合计 | 4,495.33 | 31,462.46 |
17.其他应付款
(1)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309,632.16 | 2,056,242.03 |
合计 | 5,309,632.16 | 2,056,242.03 |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单位往来款 | 1,752,700.00 | 2,000,000.00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3,500,833.44 | |
个人往来款 | 56,098.72 | 56,242.03 |
合计 | 5,309,632.16 | 2,056,242.03 |
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641,970.18 | 12,716,103.73 |
19.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82.78 | 577,705.78 |
20.长期应付款
(1)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300,685.07 |
(2)长期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租金 | 3,300,685.07 |
21.预计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诉讼或仲裁 | 1,466,467.84 | 诉讼 |
22.实收资本
股东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投资金额 | 比例 | 投资金额 | 比例 |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00% | 15,000,000.00 | 100% |
23.专项储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43,209.00 | 143,209.00 |
24.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555,286.93 | -28,738.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555,286.93 | -28,738.48 |
加:本期净利润 | -21,284,998.58 | -8,526,548.4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840,285.51 | -8,555,286.93 |
2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资产类别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固定资产 | 17,195,606.53 | 14,966,293.20 | 抵押 |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26.租赁
(1)承租情况
①租赁活动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租赁资产 | 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备注 |
租赁资产 | 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备注 |
连云港南县连云港艾瑞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号厂房 | 房屋及建筑物 | 1 | 2023/11/01至2024/10/31 2024/11/01至2025/10/31 | 否 | 房租租金为0元 |
附注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靖江 | 制造业 | 720,034,264.00 | 100.00 | 100.00 | 马伟 |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马伟 | 宝馨科技实际控制人 |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徐州彤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3.关联交易情况
(
)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 | 32,653,573.8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12,478,900.87 | 12,823,565.71 |
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991,075.85 | 13,329,520.57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39,048,672.56 | |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84,547,334.15 | |
徐州彤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424,318.62 | |
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174,754.39 |
注:关联交易按总额统计发生额,关联贸易业务按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
(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的作为担保方的情况: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3-4-20 | 2025-4-20 | 否 |
本公司的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马伟 | 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3-3-15 | 2025-3-15 | 否 |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40,082.90 | 14,490,629.25 | ||
应收账款 | 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188,145.24 | 11,004,524.05 | ||
应收账款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550,953.18 | 33,125,000.00 | ||
应收账款 |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46,660.81 | 1,324,430.06 | ||
其他应收款 | 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3,181,178.85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500,000.00 | 19,437,709.87 |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6,250,000.00 | 9,700,000.00 |
(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2,000,000.00 |
附注七、其他重要事项
1.涉诉情况
项目 | 未决诉讼 | 已决未结诉讼 | 已结未执行诉讼 | 合计 |
案件数量 | 8 | 3 | 5 | 16 |
确认预计负债 | 1,385,753.30 | 80,714.54 | 1,466,467.84 |
注:上述金额为很可能败诉且金额可确认的情形下确认的预计负债;不包含公司账面已在其他科目列示金额。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公司涉诉情况明细详见附件1。
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