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联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联鹏”)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等8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13.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授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银行名称及拟申请额度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授信机构 | 拟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期限 |
1 |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000 | 一年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30,000 | 一年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10,000 | 一年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12,000 | 一年 |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15,000 | 一年 |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000 | 一年 |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000 | 一年 | |
8 | 东莞联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000 | 一年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00 | 一年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 6,000 | 一年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联鹏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另授权董事长聂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