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目的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年,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该额度,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结合《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理财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收益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