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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67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7,843股,占总股本0.0059%。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后,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具体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200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2月5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 诺 内 容承诺的履行 情况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已履行
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已履行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不存在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8日。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97,843股,占总股本的0.0059%。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8,08478,0840.0047%0
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75919,7590.0012%0
合 计97,84397,8430.0059%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截至2024年11月13日) 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 数比 例股 数比 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78,0840.0047%-78,084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2,403,1180.1461%-19,7592,383,3590.1449%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4,5000.0003%4,5000.000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485,7020.1511%-97,8432,387,8590.145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1,642,150,72499.8489%97,8431,642,248,56799.8548%
2.其它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642,150,72499.8489%97,8431,642,248,56799.8548%
三、股份总数1,644,636,426100%01,644,636,426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 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 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 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1,1520.004%0078,0840.0047%注1)
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1,633,3705.572%146,868,3558.9301%19,7590.0012%注2)

注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78,084股,系2004年经法院判决受让公司原股东--海口强仕毛纺服装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61,152股,2007年公司实施10股转增6股后,股份增至97,843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偿还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19,759股。扣除偿还垫付对价的股份后,其持有海马汽车股份为78,084股。注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19,759股,系公司股改时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股改对价,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用股份偿还的方式偿还了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披露《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 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 的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 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06年12月8日37户4,682,4552.17%
22007年6月7日20户2,018,0160.93%
32007年12月19日16户1,787,6470.54%
42008年6月16日9户1,177,8060.34%
52008年12月18日2户146,809,07917.92%
62009年1月9日2户160,0000.019%
72009年7月20日2户195,6860.018%
82009年8月21日2户195,6860.018%
92009年11月17日2户391,3730.04%
102010年5月26日1户97,8430.01%
112010年12月21日1户62,7200.0038%
122012年11月27日2户195,6870.012%
132013年11月5日2户97,8430.006%
142014年11月20日2户293,5300.018%
152015年2月14日1户97,8430.006%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 √否2.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否

八、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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