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590004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34,770,889股,该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102,500,000股变更为1,237,270,889股,注册资本由1,102,500,000元变更为1,237,270,889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25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7,270,889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0,250万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10,25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37,270,889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237,270,889股,无其他种类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