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震敏主持,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1、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