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重庆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许翔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737.25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对2025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20万元。
2、审议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关联监事许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