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亲议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