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翔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何宗延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