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2号,公司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陈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85人,代表股份848,553,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2,097,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81人,代表股份286,455,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57%。(该统计结果系剔除现场和网络无效投票结果)
3.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债转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95,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872%;反对263,91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017%;弃权9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9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229%;反对1,4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15%;弃权9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邓晴、刘斐
3.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