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其中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55亿元。目前已发生贷款95亿元。
?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的权限办理相关业务审批。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上限,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以上15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与中国石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中
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55亿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权限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相关业务审批: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含)的融资由董事会审批;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融资由董事长审批。股东大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形成决议。
截至目前,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共融资95亿元,分别为:2023年8月9日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向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0亿元,利率2.3%,期限三年;2024年6月24日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向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0亿元,利率2.5%,期限三年;2024年11月7日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向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55亿元,利率2.35%,期限五年。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贷款利率等融资费用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其中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金融机构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55亿元,目前已发生贷款95亿元。该等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并决议如下: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以上15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55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权限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相关业务审批: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含)的融资由董事会审批;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融资由董事长审批。股东大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形成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周树彤先生按规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3.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并决议如下: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以上15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55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