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0 |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39 |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6日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
首席合伙人 | 谢泽敏 |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60人 |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971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超过500人 | |
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情况 | 收入总额 | 15.89亿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13.80亿元 |
证券业务收入 | 4.5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204家(含H股) |
涉及主要行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审计收费总额 | 2.41亿元 | |
与沃顿科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34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2)大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大信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大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7人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沃顿科技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何政 | 2003年 | 2003年 | 2002年 | 2022年 | 7家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陈修俭 | 2001年 | 2006年 | 2006年 | 2022年 | 超过10家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何政 | 2003年 | 2003年 | 2002年 | 2022年 | 7家 |
徐千翔 | 2022年 | 2013年 | 2013年 | 2023年 | 2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大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大信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