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2023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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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 事 | 会 |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