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决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玲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巧娥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