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鉴于北京德皓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考虑到公司审计需求的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 北京德皓国际名称变更事项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承继。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事项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1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7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3.业务规模
北京德皓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德皓国际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1家,新三板公司数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聘任,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评议,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经监事会审议,全体监事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